河南一农村小店因店名遭连锁集团起诉,你认为这家小店该怎么办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河南一农村小店因店名遭连锁集团起诉,我认为这家小店的店主应该联系下人人乐集团,双方进行协商处理,看是要撤掉小店的招牌,进行适当的赔偿,然后人人乐集团也撤掉对小店的投诉,这样的处理方法对双方来说是比较合适的。目前小店的店主寻求记者的报道,主要还是因为这段时间的潼关肉夹馍等事件的发生,最终潼关肉夹馍协会撤诉了,她也希望这件事能够得到一定关注,好让自己能够跟人人乐集团进行协商处理。
一、店主的侵权是否该赔偿五万
按法律来讲,侵权没有有意和无意,只要侵权了就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人人乐集团的这一纸诉状并没有任何的错误,所以,如果认真来讲,侵权的店主应该进行赔偿。但是呢,如果按照这件事情的经过以及店主的真实情况来说,店主可以跟人人乐集团进行一定的协商,可以进行少量的赔偿,因为店主并非有意侵犯其名誉权,自己本身也不知道有家集团叫人人乐,而且这家店已经经营了十八年了。最终赔不赔偿和该赔偿多少,要看人人乐集团的态度。
二、 人人乐集团是否该撤诉
人人乐集团是否该撤诉了,按理来讲,就算不撤诉它也是占理的,因为它属于正常途径的进行维权而已。但是如果根据事实和小店店主的情况来讲,是可以协商之后进行撤诉,这样的做法对于双方来说都好。
三、 法律之外的人情味
法律是法律,人情是人情。但是法律之外也是可以允许人情的存在。考虑的事情的本身以及具体的情况,有些东西,是可以不用那么正式的处理。只要双方能够进行和解,那么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是可以皆大欢喜的存在。
综上所述,小店店主赔偿与否在于人人乐集团后续的处理态度,对此,我们静待后续的相关报道。